9月5日,四川省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瀘州市財政局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通知明確政策明確積極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積極支持有條件的區縣以合理的價格在試點區域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金融機構發放收購貸款予以支持。鼓勵國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于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用房。
鼓勵開展“以舊換新”。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國有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和購房群眾按照市場化方式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支持有條件的區縣通過政府引導、居民自主改造、市場化運作等方式,推進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拆舊房建新房,消除存量危房。
在開展購房惠民促消費活動方面,購房人(自然人,下同)在中心城區土地使用規劃范圍內(包括中心半島、城北組團、城西組團、城南組團、高壩組團、沙茜組團、納溪組團、泰安—黃艤組團、安寧—石洞組團)購買參與獎補企業提供的在活動名單之內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一手車位(車庫)并完成網簽備案的,給予一次性購房補助,單套房源、單個車位(車庫)只能享受一次購房補助。
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積補助600元/平方米,單套房源補助總額不超過8萬元;符合國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戶籍在瀘州市的家庭,按建筑面積補助800元/平方米,單套房源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元;購買一手車位(車庫)的給予1萬元/個補助。
購房人在中心城區土地使用規劃范圍內(包括中心半島、城北組團、城西組團、城南組團、高壩組團、沙茜組團、納溪組團、泰安—黃艤組團、安寧—石洞組團)已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繳納契稅的,按所繳納契稅的50%發放消費券。
政策要求加大購房政策支持力度。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在本市范圍內新購買住房,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區縣范圍內無住房的,認定為首套房。支持商業銀行按認定的住房套數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實施住房公積金代際互助,支持繳存人購房時申請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
據悉,該政策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